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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社部发[2010]26号
【颁布时间】 2010-04-15
【实施时间】 2010-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8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侨办、中科院、外专局、外汇局,中国侨联、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欧美同学会:
  
  根据3月18日召开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为充分发挥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做好2010年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现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继续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工作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以服务广大留学人员为基础,以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服务。积极争取更多的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进一步完善留学回国政策体系
  
  1、研究起草《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二五”规划》,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加大“十二五”期间吸引海外留学人才的工作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鼓励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制定下发《关于构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4、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积极发挥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中的作用。(教育部)
  
  5、在制定《出入境管理法》及其配套规定时,积极研究增加针对人才的专门签证和居留许可种类。(外交部、公安部)
  
  6、研究修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外国籍留学回国人才申请办理“绿卡”的门槛。(公安部、外交部)
  
  7、积极研究“绿卡”持有者享受相关国民待遇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8、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简化落户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妥善解决出国前已注销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问题。(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9、继续落实《关于留学人员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国务院侨办关于涉侨计划生育政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做好留学回国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人口计生委)
  
  10、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实施技术移民有关法律研究,积极推动《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条例》出台。(外专局)
  
  二、以配合实施“千人计划”为重点,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11、充分发挥政府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中央组织部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制定与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2、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建设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为“千人计划”人选按规定享受各项生活待遇办理相关手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13、做好“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创业人才等四个平台的人选评选推荐工作。(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
  
  14、充分发挥驻外科技、教育处(组)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代表处力量,深入了解、及时通报海外人才相关意见建议,密切关注驻在国对我引才的反应,调研驻在国引才机制和最新举措,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协助国内机构物色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外交部、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外专局)
  
  15、积极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已加入外国籍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及其亲属办理长期签证、居留许可、“绿卡”以及国籍变更等工作。(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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