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8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盛全球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法盛全球资产管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北京代表处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名称为:法盛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英文名称:natixis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二、核准david pol antoine victor plard(护照号码:09pk61318)担任你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三、根据有关规定,你公司北京代表处可从事咨询、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代表处及工作人员,不得与任何法人或自然人签定可能给代表处或所代表的机构带来收入的协议或契约,也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