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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盛全球资产管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北京代表处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名称为:法盛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英文名称:natixis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二、核准david pol antoine victor plard(护照号码:09pk61318)担任你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三、根据有关规定,你公司北京代表处可从事咨询、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代表处及工作人员,不得与任何法人或自然人签定可能给代表处或所代表的机构带来收入的协议或契约,也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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