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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大督促检查和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补贴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积极措施,坚决纠正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农民应得的补贴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要继续加大对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补助资金以及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进行全国通报、公开曝光,以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适应减轻农民负担的新形势,不断完善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各地要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和集资摊派项目,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乡镇政府和涉农收费单位应及时公示或更新公示内容。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将减负惠农政策的相关内容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一卡明”到农户,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尽早出台。 七、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确保减负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完善专项治理部门负责制,稳定和加强各级减负工作机构和队伍,进一步确保减负工作整体合力不减弱;深入开展全国农民负担检查,不断完善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进一步确保减负高压态势不改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引向深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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