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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甘办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1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四川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就我州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依法行政“二五”规划和年度安排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全面分析总结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针对今后五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时限、责任主体,使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并根据州政府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县政府)
  
  二、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在泸定、巴塘、色达三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2010年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州政府法制办,县政府)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认真梳理国务院《决定》要求建立完善的学法制度、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行为监督、依法行政考评等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确定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县政府)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通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县政府)
  2.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构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特别对经济类的规范性文件,如发现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含有地方保护、阻碍“三个加快”发展等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县政府)
  3.推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对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前评估;施行一定时期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评估不少于2件。(州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具体执行部门)
  (三)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按照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要求,建立、完善并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决策。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数量分别达到100%。(州政府办公室、州监察局、州科技局等,县政府)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并联审批,不断拓展并联审批范围,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推广运用到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建立并联审批工作常态机制。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广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州监察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法制办,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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