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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对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完善企业检查档案,为实施针对性监管提供依据。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具体举措,是“打非、治违、抓责任”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确定的监察对象和监察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标,按照时间、内容组织好执法检查。 (二)结合实际,加强宣贯。今年是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也是《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报刊、网络、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监管企业使用外协队伍的宣贯力度,既要使《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落实不留死角,又要使企业和从业人员明确《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遵守《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事故多发的重点监管企业使用外协队伍进行重点检查,对外协队伍生产作业中的“三违”现象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及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是否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重点检查。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问题严重的外协队伍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以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检查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填写落实《青岛市重点监管单位使用外协队伍专项执法检查汇总表》(见附件),并于9月30 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局。 附件:青岛市重点监管单位使用外协队伍专项执法检查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青岛市重点监管单位使用外协队伍专项执 法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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