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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3号)要求,结合我省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和“两好一满意”活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和“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2010年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100个“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50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在全省进一步推广。 示范工程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着力建立有利于护理服务持续改进、护理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做到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三、活动范围及主题 全省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四、活动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山东省护理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的意见》,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10项工作: ㈠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制度、护士绩效考核制度、疾病护理常规、专科护理工作标准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执业行为。 ㈡加强全员培训,强化服务理念,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并履行到位,逐步解决依赖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将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及家属公示。 ㈢推行临床护理责任组工作模式,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分层次使用,以实际工作量为基础,实行具有专科特点的弹性排班,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无缝隙的护理服务。 ㈣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满足患者知情需求(环境、治疗、用药、膳食营养、康复、心理干预、手术、检查等),促进临床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㈤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数量,清理非护理岗位占编人员,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全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床位数与护理人员之比应达到1:0.6,重点科室应达到1:0.6-0.8(设定条件为全院床位使用率85-95%),重症监护单元(icu、nicu等)为1:2.5-3,ccu为1:1.5(设定条件为床位使用率75-85%或使用有创呼吸机治疗病人不超过40%的情况下)。医院应建立一定数量的机动护士库,以满足节假日和突发事件应急调配使用。 ㈥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书书写,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护士需要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的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 ㈦实施临床“现场管理式”的护理质控模式,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和指标,加强基础护理落实的执行力,确保患者得到实惠。 ㈧建立垂直护理管理体制,精简护理行政层级,提高管理效率。护理部直接参与全院护士的人员调配、绩效考核等,实现护理部责权统一。 ㈨切实加大对护理改革的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在分配机制上向临床一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风险高、夜班多的岗位倾斜,逐步实行同工同酬,调动护理队伍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