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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迎检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收官之年,全市建设系统要对五年以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推选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迎接国家及本市的检查。 (三)为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加强对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论证,积极为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当好参谋、助手。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的咨询作用。 (四)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区县建委要抓住城乡建设法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亮点,及时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信息或专报(每个地区全年不少于3篇),大力宣传建设法制工作成绩和经验。 四、以探索创新为牵引,加速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 (一)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制 适当集中行政处罚权,强化执法领导,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二)继续深化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消防审核范围的调整,及时调整设计和验收两个环节的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对四年来的并联审批实施情况进行回顾和梳理,思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的措施。 (三)加强建设系统的仲裁工作 进一步发挥重庆仲裁委员会建设系统仲裁调解中心的作用,大力宣传仲裁制度在解决纠纷中耗时少、成本低、方式灵活的独特优势,努力拓展案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四)组织开展城乡建设法制理论研究 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合作,对城乡建设法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分析总结城乡建设法制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依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化。重点开展建设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细化研究,结合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规范和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提高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