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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2009]20号)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办[2009]25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我市“双到”工作富有成效,强化“双到”工作责任制,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双到”工作任务,现制定规划项目申报办法如下。 一、规划时限及目标 (一)规划时限:三年(09年准备、2010年至2011年)。 (二)规划目标:1、挂村单位自2009年至2011年底,用三年时间使帮扶村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80%以上贫困人口达到农村家庭人年均收入2500元以上,贫困人口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基本解决;2、通过三年帮扶,使贫困村有坚强的领导班子、有科学发展的规划、有稳定的集体收入、有整洁的村容村貌、有文明的社会风尚,基本改善落后面貌。 二、规划原则 (一)立足实际。根据贫困村的自然条件、村民素质、生活习惯以及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帮扶规划,重点扶持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脱贫并长期收益,项目扶持有利于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当地县、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贫困村“两委”的主要作用,相互结合,共同研究,制订帮扶规划和措施。 (三)明确责任。规划项目清楚明确,项目责任落实明确。 三、规划内容 (一)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帮扶项目及责任分工、经费预算安排、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部分。 (二)贫困户脱贫帮扶项目计划:对帮扶的贫困户制订具体的稳定增收脱贫的措施,内容包括每一贫困户的增收、安居、医疗、教育、培训、资金安排等。 (三)贫困村扶持项目规划:对帮扶的贫困村制订明确的基本改变落后面貌的办法,内容包括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改善村容村貌、贫困村班子建设、制度建设、村风建设、资金安排等。 四、规划书的制定与公示 由挂村单位制订《xx县xx村脱贫帮扶规划(2009-2011)》(可参照《广州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动态简报》[2010]第3期刊登的《广东省工商局帮扶宝石村2009-2011年规划》的示范文本),并填报《贫困户脱贫帮扶项目计划申报表》和《贫困村扶持项目规划申报表》,上述材料分别经贫困户户主、贫困村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在行政村及其自然村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 五、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报 《xx县xx村脱贫帮扶规划(2009-2011)》以及《贫困户脱贫帮扶项目计划申报表》、《贫困村扶持项目规划申报表》上报市对口支援办,经汇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市统一报省扶贫办备案。 (二)网上申报 各挂村单位登陆“广东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后,一是将《xx县xx村脱贫帮扶规划(2009-2011)》中有关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录入到“户帮扶过程维护”栏目中的“帮扶措施”中上报;二是将《xx县xx村脱贫帮扶规划(2009-2011)》中有关对贫困村的帮扶措施,录入到“村帮扶过程维护”栏目中的“帮扶措施”中上报。 区(县级市)审核汇总辖区内各挂村单位帮扶项目规划后,统一上报市对口支援办。 附件:1.贫困户脱贫帮扶项目计划申报表(略) 2.贫困村扶持项目规划申报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