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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建建[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2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表彰的通报


  各设区市建设局:
  2009年,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服务海西建设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在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态势。经省厅组织考核,决定授予厦门、泉州、龙岩市建设局为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福州、三明、莆田、宁德市建设局为2009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创新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各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今年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整合力量,加强监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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