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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0]80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3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道107线长葛北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工程建设组。市公路局副局长李卫东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工程科、市公路局计划科、总工办、设计院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资金筹措组。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新铭任组长,市投资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财务科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及前期费用的支付工作。
  (四)效能督察组。市监察局副局长董克俭任组长,负责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影响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办公室。市公路局局长杨钧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挥部办公室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解决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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