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81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0年市、区县领导包城区重点河道及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2010年市、区县领导包城区、重点河道及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度汛。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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