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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部署开展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做好2009年清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8]250号)要求,今年我省要开展并完成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是在绿色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启动的一轮森林资源清查,它既是全国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强化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清查成果是绿色江苏建设成果的客观反映,是对绿色江苏建设的检验,为制定和调整全省林业方针政策、编制全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提供重要依据。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清查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 (一)明确工作任务。本次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全省范围内8536个固定样地的调查和51890个遥感样地的判读;按照全国森林生物量建模树种(组)总体布局方案,完成马尾松、杉木的生物量建模部分样本采集工作;更新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分析和评价全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现状及动态变化,完成江苏省森林资源清查成果编制。 (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江苏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全省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清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市、县(市、区)也要尽快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三)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是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布置的一项硬任务。各地要按照“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证。调查经费按各市任务量核定,除国家补助外,由省、市、县分级负担。为提高效益和节省开支,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协调,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原则上按不少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各项工作资金及时到位,并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清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时间安排。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4月),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清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操作细则,做好调查物资准备工作;召开部署会议,组建清查队伍,培训调查人员。第二阶段(5月-7月),外业调查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级8536个地面样地的外业调查、51890个遥感样地的判读,同时开展省市同步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并接受国家林业局外业检查验收。第三阶段(8月-9月),内业汇总阶段。完成内业资料检查与整理,并接受国家林业局内业检查验收。第四阶段(10月-12月),成果编制、总结表彰阶段。完成调查工作总结,提交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成果资料,考核责任状执行情况,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任务 (一)强化技术培训。以市为单位组建队伍,各市需抽调业务精干、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得力的林业技术人员参加调查,各工组均应有参加过森林资源清查、熟悉情况的业务人员。为了保证清查工作质量,省局将组织开展为期10天的技术培训,所有调查人员在经过全面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调查工作,调查组组长由考核成绩优良的人员担任。 (二)狠抓清查质量管理。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细则和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清查工作水平。各市要坚持“全程监控、抓住重点,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按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质量。清查期间,国家、省将组织专业人员分赴各市、县(市、区)开展外业指导和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首件必检”。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市要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技术质量责任制度和跨期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汇报各地工作进度和调查情况。参加调查人员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和认真细致的作风来开展调查工作,决不允许敷衍了事或弄虚作假。对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除责令外业全部返工外,还要做出相应的经济和纪律处分。 (四)增强安全意识。由于清查工作野外工作量大,工作环境复杂,条件艰苦,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给调查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配备必要的劳保物品,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确保外业调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调查人员在工作中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全省清查工作不出安全事故。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调查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调查资料完整、真实和准确。 附件:江苏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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