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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区县环保局、各区县商务委: 近年来,北京市城乡环境得到不断的改善,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特别是2009年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定位,确定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思路和目标。为贯彻落实《意见》,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以及世界城市的要求,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切实解决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垃圾暴露、源头分类投放收集不规范、运输车辆遗撒滴漏、处理设施周边矛盾突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下大力量加大综合管理的力度,以一流的标准、一流的管理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全面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实现 “投放规范化、收集标准化、运输专业化、处理无害化、管理信息化”,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城乡环境的新需求,发布本通知。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消除生活垃圾管理盲区 各区县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城八区完成辖区环境卫生责任划界工作,郊区县完成环境卫生责任划界工作。水务、园林、建设、交通等部门明确河湖、绿地、建设工地、交通场所环境卫生责任。各区县及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企业,落实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做到全天候无缝覆盖,应收尽收,禁止乱倒乱卸。 2010年各区县要做到生活垃圾管理无盲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纳入日常管理,由收运处理作业主体对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实施作业,各区县要完成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作业和管理水平。 逐步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组织开展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工作,明确餐厨垃圾产量、运输单位和处理设施。 二、完善管理和作业体制,创新监管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层级垃圾管理体制,落实管理部门和职责,增加管理人员,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规模发展、高效运行的作业体制,加快促进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产业化发展,规范收运主体,加强对作业队伍的监管。 健全垃圾产生单位与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单位的合同关系,区县管理部门对环卫作业队伍承担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作业量和作业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实现管理和作业部门的责、权、利相互协调统一。 三、规范垃圾投放体系,方便群众分类投放 市市政市容委公布垃圾分类方式和专业作业队伍服务电话、收费标准等,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纳入环卫作业体系,探索收运处理全程服务的新模式,为垃圾产生者分类投放提供方便,建立规范、科学的生活垃圾统计体系。市商务委公布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名单、回收的具体种类、回收时间、回收服务电话,提供网上预约“交废”服务,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各区县要推进居民小区在垃圾投放点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做法。结合垃圾分类达标进度,分类收集容器配套到位。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厨余和餐厨垃圾就地处理。 四、完善分类收集系统,逐步实现垃圾全密闭分类收集 各区县要继续推进密闭式清洁站分类、压缩、密闭、环保、称重、资源化处理等多功能化的技术改造,严格执行《密闭式清洁站建设改造技术导则》,新建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应做到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通过调整服务范围和收集种类的方式,实现密闭式清洁站的区域分类收集和转运的功能,形成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的物流技术体系。 各区县要开展垃圾收集车的升级换代,发展电动垃圾收集车、大中型垃圾压缩车巡回收集方式,创新垃圾收运模式,减少垃圾中转频次。严格执行《密闭式清洁站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应做到设备全密闭、无臭味、垃圾不落地不暴露、收集过程中不遗撒、不泄漏、逐步做到密闭清洁站污水达标排放。 五、提高垃圾运输作业水平,垃圾运输密闭无遗撒 垃圾清运做到全密闭不遗洒、车容整洁不挂带。城八区运输车辆应加装集成电路卡(ic)系统,对垃圾产生地和消纳地进行监管。开展清运车加装全球位置测定系统(gps)试点,对垃圾种类、来源、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信息进行管理衔接,加快推进垃圾处理物流、计量统计全程信息化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