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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商贸[2010]398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4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快住宿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快住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住宿业的管理。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重视住宿业的发展,了解掌握本地区的现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并将住宿业发展纳入当地的城市及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
  
  二、培育住宿业龙头企业。要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的大型饭店企业集团和超过10亿元的特色饭店企业,规范企业管理,提高竞争力,对行业的发展起品牌示范和带动效应。
  
  三、开展创建绿色饭店工作。以创建绿色饭店为抓手,推动住宿业向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宣传贯彻《绿色饭店》国家标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绿色饭店,提倡和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低资源消耗。
  
  四、加强引导,推进住宿业有序健康发展。要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应用节能技术,实施品牌化、连锁化、便利化经营,力争实现到2012年住宿业营业额平均增长10%以上,全行业节水节电2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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