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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肇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10]36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4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刘惠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梁为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 驹(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梁钧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丰双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平(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 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红敏(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炳权(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卓立(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思辉(市监察局副局长)
  
  梁寿元(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兆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叙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金銮(市环保局副局长)
  
  区汉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冯 初(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桂坤(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国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 方(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邱建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 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敏华(市审计局副局长)
  
  黄照明(市国资委副主任)
  
  余日焕(市物价局副局长)
  
  邓和大(市林业局副局长)
  
  蔡泽苹(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汪国齐(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詹钟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王富权(市法制局副局长)
  
  纪 斌(市金融工作局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重点项目办),办公室主任由梁驹同志兼任。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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