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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4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行业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甚至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等违法行为。
  
  2、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调动各级干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
  
  3、认真落实经济政策。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落实、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核,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1、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企业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果,提升本质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3、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底前)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宿舍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全系统实现全覆盖,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10月)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多层次同步全面开展工作。各地及相关单位都要建立一到两个活动示范点,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管理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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