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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0]49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管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为确保完成2010年节能目标任务和“十一五”节能总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2010年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全省节能工作要点安排,今年继续实施节能“双百工程”,实现节能项目带动作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现将《2010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全年形成项目节能量 100万吨标准煤。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十一五”期间国家确定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即燃煤锅炉(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重点节能项目;
  
  (二)具有示范意义、带动作用显著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
  
  (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项目。
  
  具体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上产业政策,项目主体不属于淘汰类;
  
  (二)申报项目以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为重点,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切实可靠的节能能力,年节约标准煤2000吨以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三)在行业或区域内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带动作用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
  
  (四)项目所属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企业资产一般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五)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省级节能专项资金。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分两部分,即正文和附件(详见附件2)。
  
  正文包括:企业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4);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工艺技术、总投资、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申请节能专项资金的数额。
  
  附件包括:乙级资质以上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适用于需新征土地的投资项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自筹资金来源等相关文件。
  
  2、项目材料单行本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项目申报程序
  
  1、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网站发布,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
  
  2、项目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含中、省企业)原则,将申报材料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初审后,填写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汇总表按项目分类顺序(附件3)填写,电子版包括项目汇总表、每个项目的项目简介、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5)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6)。
  
  3、扩权县和省管县发改部门、财政局对辖区内项目汇总并进行初审,按要求并填写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申报,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4、对征集到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及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5、各设区市、扩权县和省管县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督促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文本和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于2010年6月15日前上报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省级节能项目选项具体内容
  
  2、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项目汇总表
  
  4、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表
  
  5、企业基本情况表
  
  6、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
  
  
选项范围 具体内容 特别要求
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1、锅炉房系统改造,采用高效燃煤锅炉替代低效锅炉;2、建设区域煤炭集中配送加工厂;3、水泥窑、墙体材料窑炉以及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综合节能改造;4、高效锅炉窑炉生产及老旧锅炉更新改造等。 不含粘土砖窑炉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1、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石油石化等行业余热、余气利用;2、煤炭行业瓦斯抽采及利用;3、轻工、纺织行业及其它行业余热、废气回收利用。 不含新建水泥窑炉余热发电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1、电力行业采用等离子无油点火、气化小油枪以及利用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油发电技术实施改造;2、石化行业采用放空天然气回收、可燃气代油等技术进行改造;3、建材行业以天然气、煤层气、水煤浆等替代重油;4、化工行业以煤炭气化替代燃料油和原料油;5、交通运输行业采用节能、代油以及提高运行效率等技术进行改造等。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1、采用更新淘汰低效电机及高耗电设备、提高电机系统效率、实施被拖动装置控制和设备节能改造、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措施,进行节能改造;2、具有示范意义的高效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生产项目,包括推广电机系统变频调整、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等先进节能设备。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工艺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等项目。  
绿色照明工程 1、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示范;2、公共场所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改造。  
建筑节能工程 1、新型节能建材产业化生产线建设;2、可再生能源等在建筑中规模化(10万平方米以上)应用项目。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 1、既有建筑节能、节电、节水综合改造;2、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有效、合理利用能源示范项目。 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市级节能监察中心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更新改造等。  
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 1、农作物秸秆、粉煤灰、尾矿库渣等的综合利用项目;2、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工业、农业循环经济项目。  

  
  附件:2
  
  
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提纲
  
  

  
  一、申请报告正文部分
  
  1、项目申报承诺表(附表2)
  
  2、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3、4)
  
  3、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3.1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3.2企业能源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
  
  3.3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3.4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4、项目实施前用能情况:
  
  4.1项目实施前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模(用文字和图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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