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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文[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5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宁大鱼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洛宁大鱼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洛宁大鱼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张献宇(洛宁县县长)
  张 涛(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省抽水蓄能发展首席代表)
  成 员:曾建设(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清梅(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战京(市水利局副局长)
  宋观成(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李玉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亚平(市地震局副局长)
  张明亮(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袁金怀(洛宁县副县长)
  龙 峰(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曾建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金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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