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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世博会召开在即,为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有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上海世博会是我国首次举办的综合类世界博览会,也是经济、文化的双重盛会。为确保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各地必须充分认清上海世博会成败的关键在平安,江苏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也是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的重要因素,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严密组织部署、严格安全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防止上海世博会期间发生重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上海世博会期间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关于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到集中精力、靠前指挥、密切配合、搞好督查。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进一步督促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及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 1、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要根据本地工矿商贸企业的实际,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严格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重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台帐,切实执行实行重点危险化学品以及加油站成品油罐装零售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环节的日常监管。 2、加大重点企业安全督查力度。各地要结合《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0〕1号)精神,组织开展对重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落实检查责任。大检查活动以企业自查为主,对查出的安全问题要做好记录,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各地要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省局将适时对各地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3、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切实提高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时、有序、科学、安全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要督促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加强危险岗位的事故和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政府间的事故应急联动,保证事故救援有效协同,提高事故救援效率。 各地,特别是苏州、南通等地要在主要公路道口附近依托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基地,建立健全包括应急处置单位地理信息、可处置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责任人、运输条件等信息内容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基地数据库,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环节的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世博会安保规定的宣传。各地要向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宣传上海世博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作用,传达上海世博会期间有关安保规定,使相关企业了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相关规定,了解我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进出上海的道口,了解我省境内相应的通行道路以及不同安保等级下危险化学品进出上海的管控时间等。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任务,提前制定危险化学品购销计划,力争减少上海世博会期间进出上海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量。 各市安监局要明确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联系部门及联系人,并于5月15日前将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和前期工作情况报省局安全监管三处,此后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的上海世博会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联系人:李晓燕,电话:025-83332369(传真)。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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