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机编办[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6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第九条 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编制限额内使用编制,落实实名制,及时核准实有人员信息。
  
  第十条 省财政厅依据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库,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
  
  第十一条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及时做好申报人员变动情况等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省编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时通过数据交换核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
  
  第十四条 省编办会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互共享相互监督机制,推进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公开,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系统“123l0”举报电话的作用,拓宽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编办商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