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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是加大中央和市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是开展卫生财务和统计报表质量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医院财务管理、统计专家,对全市卫生财务和统计报表质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报表质量。 五、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一是严格配置规划,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有关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精神,严格按照全市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加强各地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更新以及临床运用质量管理,杜绝大型医用设备的违规装备行为。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按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年度目录,做好机关各业务处室专项资金物资采购工作;完成600台救护车的招标采购,提高乡镇卫生院急救能力;指导市级医疗单位做好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网络申报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采购管理水平。 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秩序 一是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改革。紧紧围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合理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开展药事服务费等价格政策研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 二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根据卫生部即将下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继续贯彻“四降一升”政策,进行成本测算,制订收费标准;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扩大以病种付费的价格管理方式。 三是加强物价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出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完善增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及评审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制度。 四是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继续加强“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加强价格的源头管理和医疗耗材及特殊材料的价格管理。 五是继续做好成本监测工作。健全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办法,继续作好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监测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依据。 七、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卫生统计、“卫?”项目等其他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重庆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对“十一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根据新的医改政策和我市卫生发展的内在要求,组织编制《重庆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导各区县和各单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编制完成《重庆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搞好各区县的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完成重庆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为各区县编制区域卫生规划提供依据。 三是认真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健全完善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定期对基层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四是继续推进卫?项目。对项目区县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指导项目区县开展乡村两级机构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公共卫生服务包资金分配、支付及绩效评价等;推进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绩效评价试点和收支预算管理,探索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 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经济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着力推动总会计师制度在大型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提升单位经济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二是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加强我市卫生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建立一支适应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会计队伍。 三是组织开展卫生规划财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和规划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经济知识、财经政策法规、基本建设管理有关知识的培训,学习最新卫生改革、卫生经济、卫生建设等政策及规章,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拓展全局视野和宏观思路,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管理能力及素质。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保持谦虚谨慎,搞好协作配合;注重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