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0]48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7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发〔2009〕3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建设地址
  项目名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在西安市临潼区、周至县、户县;宝鸡市陈仓区、凤县及马头滩、辛家山林场;咸阳市长武县、淳化县、永寿县、乾县、礼泉县、三原县;渭南市临渭区、富平县、澄城县、蒲城县、白水县、合阳县;铜川市耀州区;延安市富县;汉中市南郑县、略阳县、城固县、宁强县;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石泉县、白河县、镇坪县。
  省林业厅负责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市、县林业局承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在西安、咸阳、宝鸡等8个市23个县区建设生态经济林示范基地15048公顷(22.57万亩)。其中核桃11.76万亩、花椒4.1万亩、柿子1.84万亩、蚕桑2.54万亩、苹果1.6万亩、茶叶0.73万亩。
  2、在西安、宝鸡、渭南等4市7个国营林场景区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景区管理设施3500平方米,接待用房10374平方米,服务设施5150平方米,科普教育设施3500平方米,景区干道16公里、步道12公里。
  3、建设1个省级生态服务中心、8个市级、30个县级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主要包括能力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1亿元(6000万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按汇率1:6.83计算)。其中:生态经济林建设2.23亿元,森林生态旅游设施7253万元,能力建设2822万元,其它费用8642万元(财务费2972万元、预备费2767万元、管理费2903万元)。
  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3333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2.28亿元)、占总投资的55.6%,世界自然基金会赠款170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1161万元)、占2.8%,国内配套1.7亿元,占总投资41.6%。
  国内配套1.7亿元,其中企业自筹3683万元,占21.59%。劳务折抵5059万元,占29.66%。各级财政配套8313万元,占48.9%。省级配套877万元由省林业厅负责落实。市、县配套7435亿元,由各实施市、县负责落实。
  
  四、还贷责任
  按照“谁承贷、谁收益、谁还款”的原则,贷款本息由省林业厅负责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偿还。
  
  五、建设年限
  该项目从2010年开始建设、2014年建成,建设期5年。
  
  六、建设效益
  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收入4.14亿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7.1%,财务净现值1.8亿元。
  项目实施后新增造林面积22.5万亩,项目实施区人居环境改善,林业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效益明显。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