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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场管理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52号),省机场管理公司成建制划归省交通运输厅,更名为省机场管理局,为正处级监管类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政办发〔2009〕152号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省机场管理公司列入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序列。请省机场管理公司按照厅直属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除对外工作关系外,内部运行机制暂不变动,并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和人事等纪律。 二、厅机关各处室以及各相关厅管厅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与省机场管理公司相关业务的衔接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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