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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尾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8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外经贸以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的工作主线,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奋力拼搏,攻坚克难,有力推进全市外经贸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2009年全市出口9.5亿美元;实际吸收外资金额2.8亿美元,增长8.05%,绝对值居全省第11位,居粤东第1位。
  
  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促进我市外经贸工作加快发展,经市政府五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2009年度外经贸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有关单位和企业给予奖励,并予通报表彰。希望全市各地、各部门继续努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抢抓机遇,再创佳绩,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09年度汕尾市外贸出口先进单位
  
  附件2:2009年度汕尾市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汕尾市外贸出口先进单位
  
  

  
  
  
  一、外贸出口奖
  
  (一)一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3亿美元以上的市直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1、市直(汕尾市外经贸局)(外贸出口4.18亿美元)
  
  2、海丰县人民政府(外贸出口3.38亿美元)
  
  (二)二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3亿美元以下l亿美元以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1、市城区人民政府(外贸出口1.14亿美元);
  
  (三)三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1亿美元以下5000万美元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1、陆丰市人民政府(外贸出口6531万美元)
  
  
  
  二、大型出口企业奖
  
  (一)一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
  
  1、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外贸出口3.81亿美元)
  
  2、海丰县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外贸出口1.20亿美元)
  
  (二)二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1亿美元以下2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1、敏兴毛织(海丰)有限公司(外贸出口3807万美元)
  
  2、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外贸出口3593万美元)
  
  3、海丰县纬兴毛织有限公司(外贸出口3548万美元)
  
  4、汕尾万盛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外贸出口2998万美元)
  
  5、海丰县海崇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外贸出口2804万美元)
  
  6、海丰联岭针织有限公司(外贸出口2715万美元)
  
  (三)三等奖
  
  授予外贸出口2500万美元以下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1、超群(海丰)首饰厂有限公司(外贸出口1863万美元)
  
  2、陆丰市辉宝实业有限公司(外贸出口1512万美元)
  
  3、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外贸出口1267万美元)
  
  4、汕尾市国泰食品有公司(外贸出口1107万美元)
  
  5、陆丰大发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外贸出口1107万美元)
  
  附件2
  
  
  
  
2009年度汕尾市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一、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一等奖
  
  授予本年度完成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任务单位
  
  汕尾市外经贸局(负责市直属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任务,本年度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4299万美元)
  
  
  
  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二等奖
  
  授予本年度完成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含5000万美元)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任务单位
  
  海丰县人民政府(本年度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6173万美元)
  
  
  
  三、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三等奖
  
  授予本年度完成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任务单位。
  
  1、市城区人民政府(本年度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598万美元)
  
  2、陆丰市人民政府(本年度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205万美元)
  
  
  
  四、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奖
  
  授予本年度超额完成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预期目标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直任务单位。
  
  陆丰市人民政府(本年度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205万美元,完成预期目标的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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