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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闽政[2009]2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水平,每个设区市要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集中建设1-2个中等职业教育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使其具备实习实训、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更好地发挥实训基地资源共享、示范引导作用。为保证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顺利进行,要求各地认真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制定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的重要性,组织人员做好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方案中要体现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等内容,确保基地建设按计划、保质量完成。 二、已经开始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的设区市,要进一步完善基地建设方案,并按照《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加快基地建设。 三、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今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我厅职成处,并将电子版发至:fjzcc@163.com。 附件:1.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区域性实训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2.区域性实训基地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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