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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秘[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9
【实施时间】 2010-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群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狠抓林业发展,全市森林资源总量逐年增长,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林业产业发展壮大,林业改革深入推进,林农收入明显提高。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林业发展的意见》(六发〔2004〕6号)规定,经严格考评,市政府决定,授予霍山县、舒城县、霍邱县“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分别给予奖金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其中奖给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奖金总额的10%。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断取得新成就。其他县区要以先进县为榜样,切实加强领导,深化改革,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林业发展,为加快发展现代林业,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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