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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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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北纬网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及时挂出治理动态报道,推出专题,积极整合报刊、电视台的动态报道,突出原创和评论员文章。
  (八)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雅安人民广播电台要与省级新闻媒体联动,积极向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提供宣传雅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的稿件。
  
  三、群众宣传
  (一)相关单位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写入村规民约,在村庄和社区广泛设置村规民约宣传栏,村(居)委会应加强引导和督促实施,并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
  (二)以县(区)政府为主,在辖区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进出口节点设置足够数量的、醒目的固定标语、宣传画和宣传专栏(禁止拉横幅),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内容、标准和重要意义,引导人民群众“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
  (三)市、县(区)两级电视台及市内大型户外电视屏定期播放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电视台联合录制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片。市级新闻单位和区县电视台要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同阶段的特点,制作、刊播有富有教育意义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
  (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要围绕干部群众在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交往等方面表现出的不文明言行,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系列活动,潜移默化教育引导群众。要以“争做文明市民、争创美好环境”、“共建城乡环境、共享文明成果”等为主题,积极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展示活动和“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文明风尚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行业)、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提升文明景区、文明社区以及农村“三户”活动的创建水平和质量,展示文明形象。
  (五)各县(区)要首先在示范乡镇和村庄重点开展宣传工作,要采取群众容易接受、愿意接受的形式,用电影、电视、歌谣、快板、秧歌等多种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树立宣传示范典型并加以总结推广。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新闻单位要加强领导,杜绝短期行为,防止松劲懈怠。要继续确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实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城市建设、环境卫生、市民素质、绿化亮化等各个领域,内容十分丰富,新闻媒体要注意正反典型报道相互结合,在持续开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再掀新高潮”专栏或专题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大力营造深入治理的氛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宣传报道高潮。
  (三)加强配合。各新闻单位要注意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形成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大声势。有关部门要利用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手机短信以及车站、收费站、公交站等公共场所的宣传设施,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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