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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10]4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0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医疗广告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大力度,严肃执法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全力集中整治,坚决纠正不规范的医疗广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加强与工商行政部门的协调,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促进新闻媒体单位认真抓好发布医疗广告的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堵住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渠道。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推诿扯皮、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各地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10月10日前,各地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附件3、4汇总后及时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本)省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省卫生厅医政处 张炳新  电话:025-83620877;
  省卫生监督所 李序梅电话:025-83620860。
  附件:
  1、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监测表
  2、医疗机构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监测统计表
  3、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及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4、专项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监测表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所有制

形式

 

发证机关

 

执业证

到期日

 

科目

(数量)

 

营利性/

非营利性

营利性

非营利性 

广告批号

 

到期日

 

准播

形式

影视、广播、报纸、户外、印刷品、网络、其它

实际发布情况

发布媒体

类别

播放时间/时段(版面)

内容

违规情况

无证

失效

违反“八不准”情况

 

 

 

 

 

 

 

 

 

 

 

 

 

 

 

 

 

 

 

 

 

备注

 

 


  检查机构:  监督员: 检查时间:
  附件2:
  医疗机构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监测统计表
  
  

机构名称

发布媒体

位置

违规情况

次数

备注

           
         
         
         
           
         
         
         
           
         
         
         
           
         
         

  汇总机构:  汇总时间:
  附件3: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及相关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项目

违法单位数量

医疗广告违法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 注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篡改审查内容

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互联网络中违规发布

其他

警告

责令

改正

停业

整顿

撤销医疗广告证明

吊销诊疗科目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移交工商

三级公立医疗机构

                             

二级公立医疗机构

                             

一级公立医疗机构

                             

民营医院

                             

门诊部

                             

个体诊所

                             

其他

                             

合计

                             

  填表单位: 卫生局(盖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4:
  专项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出动车辆

(车次)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

检查医疗

机构总数

监测医疗

广告数(条)

培训相对人(人次)

移送工商案件数

媒体报道次数

             

  填表单位:卫生局(盖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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