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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10]57号
【颁布时间】 2010-04-30
【实施时间】 2010-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0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梅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接上页]

  (五)加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协调会、公布规划草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
  
  (六)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需要衔接的内容包括主要指标、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政策等。同时,要加强各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省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相应规划。
  
  四、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编制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所需经费由市政府安排;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经费视具体情况由市财政局核拨;一般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在市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县(市、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附件:梅州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
  
  

序号

名 称

牵头部门

参与单位

1

梅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

建设“十二五”规划

市环境保护局、

市林业局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等

2

梅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等

3

梅州市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发展改革局

市经贸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梅州供电局等

4

梅州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局、梅县机场、梅州航道局等

5

梅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水务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农业局、卫生局等

6

梅州市科学与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等

7

梅州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8

梅州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文广局

市发展改革局等

9

梅州市卫生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卫生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

10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广局、卫生局、工商局、体育局等

11

梅州市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规划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水务局、统计局等

12

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

梅州市重点工业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质监局、城乡规划局等

14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十二五”发展规划

梅州高新区

管委会

市经贸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招商办、市外经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

15

梅州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发展改革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经贸局、文广局、质监局、旅游局、城市综合管理局、金融工作局等

16

梅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

市金融工作局

市发展改革局、人行梅州中心支行、梅州银监分局等

17

梅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二五”规划

市发展改革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市编办等

18

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

市质监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教育局、知识产权局等

19

梅州市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市科技局(地震办)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综合管理局、人防办、152地质队、723地勘局、三防指挥部,应急办、气象局等

20

梅州市地质勘查“十二五”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局、152地质队、723地勘局等


  
  备注: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省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编制一般专项规划(含部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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