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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监[2010]21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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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宣传沟通
  
  及时发现和培育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先进单位,推广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好风气、好环境。广泛宣传本系统的工作亮点和工作业绩,宣传本系统积极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实惠、给和谐社会带来的推动作用。加强同上级纪委纠风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精神,争取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和会议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年度总评群众满意度名次位于前二分之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位于本市本参评组前三分之一的单位在通报表扬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具有行业对口管理职能的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抓行风工作力度大,对口行业行风成绩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处罚措施
  
  1、对年度总评群众满意度落后,出现重大违法违纪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年度总评群众满意度在本市本参评组中处于倒数后两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省厅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2、具有行业对口管理单位的处室、直属单位,行风工作不落实,在本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得力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年度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有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省以上纠风部门通报的其它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领导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正举(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曲俊义(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冯玉库(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成 员:杨杰伟(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王毅忠(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增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处长)
  
  吴 铁(城乡规划处处长)
  
  李建秋(城市建设处处长)
  
  封 刚(住房保障处处长)
  
  牛彦平(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
  
  刘聚朝(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杰伟(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李安钢(驻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副主任:周建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主任:田德宝(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书记)
  
  成 员:安俊玲、刘东立、武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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