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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7-29
【实施时间】 2010-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印度ARUNA ALLOY STEELS PVT LTD.公司等八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印度aruna alloy steels pvt ltd.公司等八家单位分别向我局提交了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上述单位的申请文件,认为上述八家单位满足注册登记的条件,现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
  对于注册登记范围变更的境外单位,原注册登记确认书有效期限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名单
  2.各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略)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名单
  

  1. 印度aruna alloy steels pvt ltd.公司
  2. 法国ste pyreneenne de metallurgie scop公司
  3. 德国爱森堡克来玛有限公司(eisenbau kr?mer)
  4. 韩国hy-lok corporation公司
  5. 美国泰科阀门及控制公司
  6. 美国mirion technologies(conax nuclear),inc公司
  7. 瑞典habia cable ab公司
  8. 德国schott electronic packaging gmbh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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