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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 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中央7号文件下发三年来,我省许多市(州)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采取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了对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解决了本地中小学体育工作面临的部分问题,成效是显著的。但是,由于我省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市(州)中小学体育条件欠账太多,导致当地学校体育工作发展明显滞后。2009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省内江市等四个市贯彻中央7号文件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其整体状况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促使各地党委、政府加大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力度,切实解决中小学体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国家教育督导团将于今年下半年对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为此,我厅要求省内各市(州)先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和重点 自查工作内容为各市(州)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情况,以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教督〔2008〕3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内容为自查重点。 二、组织实施 请各市(州)教育局接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实施,要求各县(市、区)、各中小学广泛开展自查自纠,并完成自查报告。市(州)教育局在汇总本地各县(市、区)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本市(州)的全面自查报告。我厅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时间安排 各市(州)自查工作应于2009年4月10日前结束,4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指标体系》评估表(各市、州可根据《指标体系》自行制定评估表及各项内容的权重)报我厅体育卫生艺术处。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深刻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把自查工作与总结本地三年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情况,以及进一步推进本地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自查促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在自查工作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成功的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认真整改。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