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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国际[2010]131号
【颁布时间】 2010-07-22
【实施时间】 2010-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1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定于2010年8月31日至9月3日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和展览会的主要任务
  本届论坛和展览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紧紧结合国内和国际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主论坛、分论坛和展览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组织高层次、高水平的交流研讨和现场展示,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的认识,研究探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对策思路和政策措施,扩大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展示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为推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智力、科技和舆论支持。
  
  二、论坛和展览会的主要内容
  (一)论坛。
  本届论坛由主论坛和九个分论坛组成。主论坛围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与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安监队伍建设等议题,进行大会交流研讨。
  分论坛围绕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职业健康工作实践与发展、矿山企业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治理、煤矿灾害防治与事故查处、建筑施工坍塌事故预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中小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监察执法实践与经验等九个专题进行研讨交流。
  (二)展览会。
  本届展览会以“科技兴安”为主线,体现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通过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科学知识,展示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个体防护用品,举办技术研讨会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科技进企业,进矿山,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展览内容主要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煤矿安全技术与装备、阻隔防爆技术与设备、安全生产监控仪表及自动化控制技术与设备、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安全文化产品等,这些技术与设备既先进又实用,反映了当今国内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科技进步水平。来自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捷克、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10余个国家的200家科研机构和企业参展,展览面积18000平方米。
  展览会现场还将组织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推广应用国际研讨会、职业健康现状与对策研讨会、高空作业防坠落安全技术研讨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技术与装备产业研讨会、矿山救援技术与装备交流会、特种防护用品安标管理政策解读、国外相关标准认证知识讲座等技术研讨、知识讲座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活动。
  
  三、时间和地点
  (一)论坛。
  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9月2日,其中:开幕式于8月31日下午14:30举行,主论坛大会于9月1日举行,分论坛于9月2日举行。
  地点:北京北辰洲际酒店二层大宴会厅(北京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
  注册报到:8月31日9:00-20:00(洲际酒店二层)。
  (二)展览会。
  时间:2010年9月1-3日。
  参观时间:9月1-2日,9:30-16:30;9月3日,9:30-15:00。
  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四、参加人员
  (一)参加论坛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中央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每个省(区、市)另组织10名相关人员参加论坛。
  (二)参观展览人员。
  为了充分发挥展览会作为科普教育平台和先进科技装备推广平台的积极作用,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和各中央企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观展览会。具体安排如下:
  1.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按照附件3的名额和时间组织辖区内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相关科研人员参观展览会,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并指定组织联络人。
  2.各有关中央企业按照附件4的名额和时间组织企业内安全管理人员、设备采购部门负责人、工会组织负责人、科研人员、工人代表参观展览会,由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带队,并指定组织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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