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6号
【颁布时间】 2010-07-22
【实施时间】 2010-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2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6号--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第ⅲ阶段排放限值的第55批和符合第ⅳ阶段排放限值的第31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55批)(略)
  
  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31批)(略)
  
  3.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略)
  
  4.公告变更 (略)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