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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0]9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7
【实施时间】 2010-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要求,为确保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建福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黄高棠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鲁闽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成 员:郑东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庄志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耀辉 市国土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洪成宗 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许建良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许炮群 厦门警备区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黄高棠兼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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