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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通和·明镜台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中原价综函〔2010〕02号)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文)文件规定,通过实地勘验,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意见。河南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通和·明镜台小区,按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基准价为多层住宅0.38元/㎡·月,电子监控运行维护费用多层0.04元/㎡·月。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当中约定。 二、你局接到此批复后,即可向河南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通和·明镜台小区颁发《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同时应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明码标价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3年4月27日止。期间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之日,此批复自动终止。 此复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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