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雅安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4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曹卫希李锡全为见义勇为勇士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9年5月23日14:00左右,汉源县九襄镇堰沟村1组村民徐崇英不慎跌入粪池,缺氧窒息瘫倒池内,闻讯赶到的曹卫希(男,12岁,九襄镇梨花村七组村民,家住九襄镇堰沟村1组)、李锡全(男,53岁,九襄镇梨花村七组村民,家住九襄镇堰沟村2组)先后跳入粪池施救时,因缺氧窒息,罹难身亡(后经众人努力抢救,徐崇英获救)。
  
  为表彰曹卫希、李锡全的见义勇为行为,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追授曹卫希、李锡全为“见义勇为勇士”,奖给奖金每人5000元,发放家属慰问金各5000元。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两位“见义勇为勇士”为榜样,学习他们奋不顾身、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和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宣扬社会正气,弘扬人间大爱,为构建平安和谐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