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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疾妇[2010]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5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今年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各区县卫生部门要根据今年本市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的流行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一)世博园区所在的相关区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以饮水、饮食卫生为主的防制措施,加强对集体单位食堂、盒饭公司等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郊区、县应建立和落实家庭办酒申报、劝阻、指导工作制度,消除经食品传播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隐患,预防和控制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
  
  (二)世博会期间旅游接待任务较重的区县应重点加强与辖区旅游管理部门合作,切实做好旅行团队和星级饭店入住游客的异常情况监测工作(具体要求我局和市旅游局近期将联合下发文件);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完善肠道传染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点布局,提高监测敏感度。
  
  (三)各区县卫生局应组织专业机构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切实落实晨检、健康观察、缺勤缺课记录以及消毒隔离等各种有效措施;同时重点针对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充分发挥街道、镇政府在防治手足口病中的作用,积极宣传“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太阳”15个字的手足口病防治要领,通过家长培养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各区县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并维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重点要抓好外来人口中儿童的常规免疫工作。同时,继续重点开展对流动人口儿童疫苗尤其是脊灰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消除免疫空白点。针对外来流动人员子弟小学、建筑工地等外来人口集聚地,各区县要定期开展指导与督导,降低外来流动人口传染病的发病率。
  
  四、加强培训、演练、督导和执法力度,全力保障措施落实
  
  (一)各区县卫生局和市级专业机构应加强对区县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有关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重点要培训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各类传染病的防治、疫情报告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以及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各区县要根据我局下发的各类方案要求,积极组建相关队伍,开展桌面推演、实战等多种形式的演练,巩固并提升应急应对能力,做好各项准备。
  
  (三)各区县卫生局、市级专业机构应按照我局下发的有关方案要求,开展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整改。对防治措施不力、出现明显疏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传染病报告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饮用水的监督检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执法工作,有效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活动
  
  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霍乱、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和其他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大力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各类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各区县要加强与辖区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合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消除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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