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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本市所有农业旅游景点留客住宿都必须获得当地公安机关许可,接待游客住宿、信息上报等都必须严格执行市公安、旅游等部门各项规定和要求。 4、各区县农委要配合当地公安、旅游等部门认真制定世博会期间本区县农业旅游(包括农家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农业旅游景点、农家乐经营单位或居(镇、村)委会等管理组织,也要相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景点都必须配备景点安全生产、安保防控专管队伍或人员,严格执行景点安全生产、安保巡逻和值班制度。全市农业旅游景点和农家乐,要建立世博安保志愿者队伍,并切实落实各项群防群治工作。 5、严把食品安全关。严禁有毒变质和不洁食品进入餐桌和土特产品销售点。景点要加强自产农产品生产、采购、加工、烹饪等环节质量安全关,主动接受区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6、本市农业旅游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安保防控日常督促、检查和监管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市、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负有服务、指导、督促的责任。景点法定代表人是景点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景点安保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各项措施,加强责任制,履行安全承诺。当地相关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管。当地镇政府(街道)与农业旅游景点就世博会期间安保工作都要签订一份责任书,以进一步明确经营企业单位和农户的责任。 在世博会期间,本市农业旅游景点(包括农家乐经营单位和经营户)要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全市农业旅游安保必须始终处于平稳可控状态,为“平安世博”作出应有贡献。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0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