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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SZTJ1―1合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绍兴市交通局:
  《绍兴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审批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项目上三高速公路拼宽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绍市交〔2010〕19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64号)确定的标准、规模和投资,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sztj1-1合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10年1月31日,绍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之后,设计单位参照施工图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会议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的批复要求。
  
  三、同意该施工图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四、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设计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附件: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sztj1-1合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略)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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