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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梅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梅市府办[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6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素质,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促进一保持”、推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发展方式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竞争力”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企业开展群众性岗位培训、技能提升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整体素质,为我市由“制造”向“创造”转型,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竞赛原则是:要始终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市赛与层层选拔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竞赛与培训相结合、表彰奖励与营造氛围相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总的要求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校企参与、上下联动,确保圆满完成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任务。
  
  二、竞赛的职业(工种)
  2010年主要结合省职业技能竞赛的七大类28个职业(工种),并从代表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选择覆盖面广、通用性强、技术先进、从业人员较多、影响较大的职业(工种)作为全市性竞赛项目。除自选类外,其余职业(工种)类别均参加省决赛。
  (一)先进制造业类。
  共三个职业(工种):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焊工。
  (二)现代服务业类。
  共二个职业(工种):导游员、通信网络管理员。
  (三)文化创意类。
  一个职业(工种):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四)传统工艺类。
  共二个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五)能源电力类。
  共三个职业(工种):高压线路架设工、继电保护工、农网配电营业员。
  (六)自选类。
  共8个职业(工种):汽车维修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美容师、发型设计师、美发师、化妆师、光缆线务员。
  以上六类职业(工种)竞赛的承办单位、竞赛等级、竞赛组别、市决赛时间与地点、省决赛时间与地点详见附件内容。
  各职业(工种)的竞赛办法和技术文件以及相关要求,由各承办单位制订,并报市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印发。
  
  三、参赛对象和竞赛组别
  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对象为本市各类企业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和学校师生。各县(市、区)和市直属行业可以根据各工种特点,分设学生组和职工组两个组别,并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到指定地点报名,竞赛组别见附件内容。
  
  四、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按不同职业(工种)以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新工艺等相关知识。竞赛以笔试(30%)和实操(70%)的形式分别进行。
  竞赛重点: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具体包含以下方面:
  (一)实操试题突出反映当今行业主要特点。理论或软件考试除了考核书本知识外,还要更多体现实际知识。
  (二)全面考核选手实操的能力。
  (三)试题中留有供选手发挥和创新的空间。
  
  五、竞赛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3月-4月)。印发竞赛方案。印发《2010年梅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明确本次竞赛活动指导思想、对象范围、竞赛职业(工种)、竞赛组别、竞赛标准、竞赛方式及表彰奖励办法等。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相应制定参赛职业(工种)的竞赛方案以及实施意见(技术文件、集训方案),5月10日前报市组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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