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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快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市、区联动的行政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等财政支出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范围;继续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信息基础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加快财政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市财政局负责)。 (六)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出台并实施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编制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区县详细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高陵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争取我市列入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试点地区(市城乡统筹办负责)。 着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新机制;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成果的同时,以化解基层政法和乡镇政权建设债务为切入点,探索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联网制度,提升乡财管理水平;在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力争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市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 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着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市编办负责)。 继续做好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的相关工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七)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 力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力争今年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在资金投入、技术改造、生产要素供应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完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工信委负责)。 加强企业融资,推进我市中小企业评级授信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市及区县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市金融办、市工信委负责)。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市工信委、市统计局负责)。 实施“双千人才”创新创业引导行动,促进人才资源为企业服务(市科技局、市工信委负责)。 (八)深化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各项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统一规划建设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全力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不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市教育局负责)。 深入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制定出台201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计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试行零差率销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和谐西安。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三大群体就业问题;全面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一批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启动西安市就业创业实训基地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开展建立长安区、阎良区、高陵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已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制;全力推进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积极建立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新机制,狠抓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