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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2010年7月底前,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2010年“三支一扶”工作实施的年度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 九、有关要求 (一)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进行。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享受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升学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办理。 (二)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联络表》(附件4),于2010年4月30日前传真至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广东人事网公布,以便高校毕业生报名。 (三)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于4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注册中遇到问题请致电15360023900,与梁老师联系。 (四)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工一名领导负责,具体工作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员,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 1.广东省2010年“三支一扶”工作日程表(略) 2. 广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略) 3.广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略)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联络表(略) 省“三支一扶”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办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人:许健逵、张国强 联系电话:(020)83133979、83134959 传真:(020)83339935 e-mail:rcglkf@vip.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