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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办函[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8-03
【实施时间】 2010-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谨防不法分子打着省卫生厅旗号行骗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近日,我厅不断接到基层有关单位的举报,称有不法分子或假冒厅领导或处室名义,或伪造省卫生厅文件,或通过电话等方式以推销书籍、下拨医疗设备经费等名义,进行诈骗活动,行为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卫生厅的声誉。
  
  我厅再次申明:我厅从未推销、也从未直接向各医疗卫生单位下拨设备购置经费;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推销任何书籍或者医疗设备。各地各单位发现可疑人员或重要线索时,要及时向省卫生厅有关处室报告核实,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请各市卫生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将此通知转发辖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
  
  
二o一o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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