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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 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成住宿业的量化分级评定,逐步推进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沐浴场所的量化分级评定。继续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落实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加强对医疗行为、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置、血液安全等卫生监督。加强预防毒蘑菇中毒工作,研究预防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中毒病人救治。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行业从业人员及周围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和监测,落实有毒有害化学品行业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逐步建立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数据库。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和放射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清查取缔无证医疗场所和无证游医,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医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专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大力推进门诊预约诊疗服务。鼓励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启动医院评审评价工作。落实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广佛肇三市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结果互认。贯彻《护士条例》,加强护理管理。 落实国务院cepa协议有关内容,做好港澳医师来穗举办门诊部、诊所管理和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整治。指导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推进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建立急救医疗网络医院分级管理制度及入网评审制度,开展急救网络人员资格准入培训。推进无偿献血,完善采血网络设置,强化临床合理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 七、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促进中医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名院名科名医。开展中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质量管理,突出中医药特色,坚持正确办院方向。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推进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建成30所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推进花都区创建全国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 加强中医科研和人才培养,启动第二批广州市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研修班项目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等工作。 继续推进中医“治未病”。探索建立集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保健服务体系。 八、重视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科技水平 继续推进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医药卫生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积极推广医药卫生新技术、新方法和适宜技术,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管理工作政策,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培养和选拔机制。实施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支持中青年优秀人才出国进修学习。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促进医疗机构之间人才交流。 九、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制定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划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制定卫生信息共享交换标准和卫生相关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范。加强对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逐步完善覆盖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网络。 以荔湾、黄埔、番禺、萝岗区为试点,大力推进全市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加快推进以花都区为试点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统筹建设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二期)、120指挥调度通讯信息系统(二期)、门诊预约挂号信息系统。选择2-3所医院,推进以电子病历为重点的数字医院建设。不断完善卫生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系统。 十、继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