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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教基[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8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暨第八届福建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科协:
  为认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普及工作,激发广大青少年学习、探索、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兴趣,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省教育厅、省科协共同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福建省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暨第八届福建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快乐探索快乐成长
  
  二、组织管理:“电脑制作活动”和“机器人竞赛”分别由省电教馆、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具体承办。各地教育局和科协要通力合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设立活动办公室,积极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参与,做好作品申报和竞赛组织等协调工作。尤其在组队参赛中,要特别注意做好安全工作。各设区市报送电脑制作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0日;全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时间为2010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竞赛地点在三明市。
  
  三、参加对象: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四、评审表彰:由省级承办单位负责成立专家评审组和竞赛裁判组,对申报参赛的作品、项目进行评审和对竞赛进行评判。根据评审、竞赛成绩,按学段和类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在www.fj5461.org.cn与www.fjber.com网站公示获奖名单。如无异议者,由省主办单位为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获得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的作品,将推荐参加“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得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等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2010年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或“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中的机器人竞赛。
  
  五、费用: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期间,参赛选手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各领队、教练的食宿费和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联系方式:
  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缪晓志,联系电话:87837486,e-mail:mshows@gmail.com。
  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9号,邮政编码:350005,联系人:林荣清,联系电话、传真:0591-83341749,email:lrq307@126.com。
  以上两项活动的活动指南等具体事项将在www.fjber.com和www.fj5461.org.cn网站上公布,请有关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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