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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浙质办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0、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工作。做好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制度、报备情况通报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检查、上报,加大对涉及规范性内容的行政性文件日常监督力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
  
  四、围绕中心,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11、全面推广“首查整改告知”制度,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坚持“查帮结合”,指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动中小企业规范发展。在执法办案中实行“全程说理”,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实际执法办案中的运用,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真正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达到执法和普法的统一。适时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12、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近年来裁量规则的实施情况,提出修订裁量细则的建议意见,不断完善两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促进区域实行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结合说理式执法,在行政执法处罚案件中全面规范运用《苏浙沪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科学合理地开展监督和指导,大力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五、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夯实“法治质监”基础
  13、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队伍素质。重点要落实县级局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的问题,同时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制人员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逐步培养和建立一支综合素质全面、法律素养较高的质监法制人才队伍,确保基层法制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14、进一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按照省政府“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要求,根据2010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涉及质监工作公民权益保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定期检查、交流工作并按要求总结上报。从百姓和企业的需求出发、从遏制防范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出发,抓好质量服务工作,抓好质量安全宣传,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不断提高质监工作能力和水平。
  15、积极探索推进“法治质监”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研究提出“法治质监”的目标任务,加大考核力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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