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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省定扩权县(市)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49号)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系统质量兴省战略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质量兴省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筑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8080831 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质量兴省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 件 河南省工程建设质量兴省战略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精神,确保完成工程质量兴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河南省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程建设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 任:张德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主任:李新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刘 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孙聪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 郭彩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副处长 千战应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吴明才 省建设劳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小立 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工程质量兴市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发展规划及工作方案; (二)制定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工作; (四)引导建筑业开展争创优质工程活动; (五)负责统计建筑工程竣工合格率、省优以上工程比例、建筑新技术推广率等与质量方面有关的指标和数据。 (六)指导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具体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兴省工作目标为: (一)新开工受监工程覆盖率100%; (二)新开工房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100%; (三)受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100%; (四)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率100% (五)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无严重违反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现象; (六)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0年3月-2010年6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工程建设质量兴省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程质量兴省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兴省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实施工程质量兴省工作机制和目标考核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兴省战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推动工程建设质量兴省、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2年7月)。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兴省战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普遍树立“质量第一、质量兴省”的观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创优意识和创优工作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全面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兴市、工程质量兴县工作实施情况。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工程质量兴市、工程质量兴县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通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共同努力,全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省工程建设总体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对当地经济及社会建设推动作用明显增强。每年度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工程质量兴市、工程质量兴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验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2月)。省工程建设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完成工程建设质量兴省各项目标任务。 五、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