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8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做好2010年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研究室各处(室):
  为了做好2010年人大调研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全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工作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深入实际、着力思维创新,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参谋、服务作用,推动地方人大各项工作开展。
  
  二、调研重点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今年人大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的重点是:
  1、关于扶贫开发工作(4月底前报送);
  2、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和《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的情况(6月底前报送);
  3、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8月底前报送);
  4、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10月底前报送);
  5、关于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年底前报送);
  6、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全年均可报送)。
  
  三、有关事项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处室可参考以上内容和重点,从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具体题目,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任务和责任,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二)形成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请署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职务,若为调研组,请列出撰稿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及时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文章,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供参阅,部分优秀文章将在《陕西人大调研材料》上刊登,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交流。
  地址:西安市南关正街109号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
  邮编:710068
  联系人:任恒孚 凡显峰
  电子邮箱:sxrddyc@163.com
  电话:029-87890102
  附:《陕西人大调研材料》发送范围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0年3月1日
  

  
  
陕西人大调研材料》发送范围
  

  1、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2、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3、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4、省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研究室各处室
  5、省内各市人大常委会
  6、省内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7、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省纪检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