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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经信软件[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9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制定培养指标。按用人计划总需求1:2比例制定今年人才培养总体指标。
  (三)对外招标。按企业实际需要,将人才培养指标分解,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邀请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参加竞标。
  (四)评选培训机构。以企业为主体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标的培训机构进行评选和认定。评选标准包括: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关联度;场地、设备、师资以及教材等软硬件环境;以往的培训合格率和录用率。最终选定15家培训机构进入“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
  (五)中期评估。定期(如半年)对入围的15家培训机构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小组由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组成,经评估后淘汰5家,最终确定10家培训机构。
  (六)考试录用。培训结束,由企业出题对学员进行考试,经认定的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率应超过80%,学员录取率应超过50%
  (七)扶持奖励。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如完成全年培训指标,且考试合格率和录用率达到要求,由市经信委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
  成立“软件蓝领万人培养工程”推进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主要负责制定相关规范流程和奖励措施,组织管理和指导各培训机构,引导行业协会、软件企业、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增强交流。
  (二)成立重庆市it人才促进中心
  筹建it人才促进中心,建立软件人才数据库,形成需求发布制度。建成重庆市it人才网,通过人才网数据库,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研究提供详实依据,约束培训机构、企业及受训人员三方,掌握软件人才使用情况,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的同时,实施软件人才信息动态管理,实现软件人才信息共享。
  (三)建设重庆市软件人才实训基地
  集中大中专院校和企业的优势力量,创建校企衔接紧密的人才训练基地,将实训做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把订单式培养、公司新员工的培训与实迅即地结合,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机构职业化人才培训的有效性。对实训基地在基础设施、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的建设上给予必要扶持。结合相关大中专院校对毕业生的要求,将相关课程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答辩等过程有机融入“软件蓝领万人培养计划”中。
  (四)鼓励支持专业培训机构
  建立软件培训机构组成的自律组织,出台针对软件培训机构的综合评价体系,对其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师资配置进行规范和层次划分,对诚信办学、课程体系合理、管理规范、师资优良的培训机构重点扶持,形成教育培训的龙头机构,创出培训品牌。对于参与工程,成功完成订单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支持。
  (五)探索建立重庆市it职业教育担保基金
  担保基金面向有志于从事软件行业和定位要在我市软件公司工作的在校大三、大四相关专业学生及应届毕业的学生,提供担保服务,支持其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培训费用,鼓励参加规范进入规范的软件职业化培训,参培学员初期仅需支付部分费用,通过职业化培训合格后进入我市软件企业工作,从工作之日起每月向银行偿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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